继续教育热点问题解答
1.哪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年度验证?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师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以及其它事业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
2.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结果有何作用?
根据《“十二五”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穗教师资〔2012〕24号)第三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结果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再注册、岗位聘任、年度验证考核、职称晋升、名优评选等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
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将作为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的依据。以5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周期的验证为例,须提供5年内每年年度验证的结果。
3.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修多少学时?公需课多少?专业课多少?
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272号)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每天按6学时计算)。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4.公需科目怎样申报?
公需课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需课目录中的课程为准。每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可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指定的符合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在 “继续教育网”上学习考核合格者,由“继续教育网”自动记录课程学时。
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基地组织的公需课学习,须由个人在“继续教育网”上申报,并把学习情况证明(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经单位核对原件、初审同意后,由同级的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审核、确认。
5. 专业科目有哪些?怎样申报?
由教育行政部门、市人社局认定的基地、行业协会等开设的面授培训、远程培训、专项培训、校长培训、教研培训,以及个人进行学历教育、企业实践锻炼、承担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凡作为培训者身份参与培训授课、开讲座、作报告、实践指导、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也属于专业科目。
申报程序按《“十二五”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穗教师资〔2012〕24号)执行。
6.我市的教研学分是属于哪一类?校本培训学分属于哪一类?
教研学分属于专业科目,校本培训属于个人选修科目。
7.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是否属于公需科目?
不是,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272号)要求,公需课以市人社局发布的公需课目录中的课程为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作为专业课。
8. 支教教师的年度验证怎样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08〕30号),到山区等地支教的教师,可免一年不超过7.2学分(即72学时),因目前,已无免修的操作,可办理学时认证。由教育局开具支教证明,回单位后上传“证明”,视为已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但公需科目培训不能免除,必须另行参加学习,才能通过年度验证工作。
9.中职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怎样计算学时?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08〕30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每两年参加企业或生产服务第一线实践两个月,视为完成专业课学时。具体按照每天6学时计算。
10.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超出72学时,那么超出部分可否累计在下一年?
目前,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只能按每年不少于72学时计算,超出部分不能累计到下一年。
11.2013年后还可以补以前的继续教育学时吗?
不可以。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62号)要求,2012年12月31日后不再进行免修的登记,2012年年底的登记是一次性补报完毕,2013年起将不再受理过往年度的学时登记。
12.个人数据信息的核对重要吗?
很重要,教师个人登陆“继续教育网”对个人基础信息核对、更新,如因个人基础信息不正确,导致无法导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所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是以个人身份证作为唯一的识别码,因此,准确填写身份证信息最为重要。
13.谁负责审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62号)的要求,由个人申报学时,先由该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注:本问答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办公室。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